广东音乐界人士建言 征收版权费卡拉OK厅要年检
近日国内多家媒体争相报导:环球、华纳、英皇文娱等数十家国内外唱片公司,拜托北京市两家律师事务所,向全国1.2万多家卡拉OK经营者寄出律师函,要求停止擅自使用权利人的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影(MV)和卡拉OK作品的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金。全国最早收到索赔函的4个城市中就有广州。而此前华纳唱片有限公司则因北京唐人街餐饮文娱有限公司以卡拉OK情势向公众放映其享有著作权的3首MTV作品而将其告上法庭。 唱片公司向卡拉OK厅“讨要”版权费的强硬势头可谓史无前例,但白癜风能彻底治愈吗唱片公司又如何保障歌手、歌曲创作者的利益?唱K交钱如何才不会同此前背景音乐收费那样无疾而终?就此采访了广州音乐界人士。 应按营业面积征收版权费 众多人士在接受采访时都明确表示,向卡拉OK厅征收版权费,应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表各大唱片公司实行。包括广州中唱一名负责人和著名音乐人陈小奇在内的圈中人士一致认为,虽然不可能依照常规的音乐作品使用次数来征收――由于核实每家卡拉OK厅使用了多少首作品的工作极为繁琐――但征收标准并不是无迹可循,收费应分地区、范围和经营时间长短来议定价格。 陈小奇提出,可以参考国外的收费标准,依照卡拉OK厅的营业面积来征收,而且可以将之纳入卡拉OK厅的年检范围,使之构成一种制度,通过音乐著作权协会和政府工商部门的联合钳制,切实保障音乐生产者的利益。 要统筹歌手和创作者利益 向卡拉OK厅征收的版权费中是不是应当有属于歌手和歌曲作者的部份?广州音乐界人士对此意见稍有出入。一名唱片公司的高层人士表示,这要看当初唱片公司和歌手和歌曲作者签署的合同,依照合同中对歌曲使用的范围、是不是一次性“买断”版权等细节约定。由于圈内至今没有一个签约的范本,所以“很多问题都要坐下来渐渐谈”。 而以陈小奇为代表的广东音乐人则否定了一次性“买断”版权的说法,表示应由征收版权费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出面,按照国际惯例,拟定一个“分配方案”,统筹歌手、词曲作者乃至其他音乐工作者的利益,有关协商应建立在这个分配方案的基础上。 该收费的不止卡拉OK厅 很多唱片制作人、词曲作者对于此次向白癜风能不能彻底治好卡拉OK厅收费的消息感到鼓舞,并认为版权意识已深入人心。但也有许多音乐人痛陈:盗用他人作品、疏忽版权已成为业界一个痼疾。一名多年从事音乐创作的人士批评说:“每年中国有上万场演出,对那些使用的音乐作品难道不应当收费?可是有哪一个演出商真的把版权放在心上?” 一些人士乃至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也颇有微词,其中一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会员坦率地承认,唱片公司要自己请律师打官司,这就表明协会保护版权的工作做得不够,人手、资金、技术、体制等各方面有限制,加上有关规章制度的漏洞,致使保护版权的履行力度不够。“这个问题不解决,恐怕所有的保护版权的行动都将难以为继。”(郭珊)
来自:南方,2004/3/9